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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信杰工程预算有限公司(xaxzzj.b2b168.com)是一家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代做标书公司、造价预算公司、标书制作公司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全国服务热线:13359241995。西安信杰工程预算有限公司资质齐全,服务优质,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同时也积累了自成一体的宝贵经验。费用透明,免费咨询!

    西安水利预算

    更新时间:2024-04-29   浏览数:211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发货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产品数量:9999.00套
    价格:面议
    实现工程造价总目标的主要措施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求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并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使各种资源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要有效地控制造价,必须更新观念,将造价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上来,尤其设计阶段这个关键,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严格控制决算**预算、预算**概算、概算**估算的“三**”现象。
    4.2 偏差纠正措施
      偏差形成原因有四个方面:客观原因、业主原因、设计原因和施工原因。
      偏差的类型分为四种形式: (1)投资增加且工期拖延;(2)投资增加但工期提前;(3)工期拖延但投资节约;(4)工期提前且投资节约。
    偏差纠正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四个方面。
    西安水利预算
    (2)核查拦标控制价
    审查拦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①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必须遵循四统一原则,即: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统一,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反映社会平均先进水平的生产要素市场价格。
    ②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程量清单下的控制价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仅是投标人之间的仅是投标人之间的公开、公平、公正,亦包括招标投标双方间的公开、公平、公正。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在标底价格的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应充分考虑招投标双方风险可能发生的几率,风险对工程量变化和工程造价变化的影响,在标底价格中应予以体现。
    ③ 审核控制价的计价内容:口径要求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的原则。其所综合的工程内容进行计价,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减。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控制价。
    ④ 审查拦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工程设计文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现场地质、水文、气象,以及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招标期间建筑安装材料及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由招标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到货计划、价格情况。如未按以上依据进行计价的项目,应进行调整拦标控制价。
    ⑤ 拦标控制价的符合性审查:对报审的控制价的计价内容,口径依据,原则的规范性是否与《工程量清单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条件一致;并提出疑议交评审组审议,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审单位。
    ⑥.算量性审查;对工程量差异的项目按做出对比分析表,并注明原因,形成书面文件交译审组审核。形成书面对比表已含报审单位修改。(审查的合差价的的组成是否含改)
    ⑦.计价性审查:①对定额套用是否符合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与图纸一致,是否有错误②换算是否正确合理,③材料、人工、机械换算输入是人正确,是否符合市场及文件调整的规定。④利润、管理、税金、风险费的工程类别及费率是否符合《清单规范》。风险费是否存在、是否考虑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与现行调整文件是否一致⑤措施费是否与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招标文件的投标要求相一致,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计价内容、口径、依据是否合理,是否与现行调整文件一致。⑥规费审查是否按现行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相符,计取费率,基数是否正确。⑦补充清单计价是否与图纸一致,计价的补充单价是否与市场价吻合。⑧其它项目费的审查:主要是审查估算的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是否与图纸一致,计价是否与市场价一致,暂列金额是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取,计日工单价是否与市场单价相一致,总承包服务费的列工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图纸要求,费率的计取是否符合问价规定。
    对审查处的问题、错误要形成对比分析表,并报评审组讨论,定稿后形成书面审核报告文件发报审单位复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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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工程概算的内容:
    (1)审查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
    ① 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必须经过国家和授权机关的批准,符合国家编制规定,未经批准的不能采用。
    ② 审查依据的时效性:各种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都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注意有无调整和新的规定,如有,应按新的调整办法和规定执行。
    ③ 审查依据的适用范围:各种编制依据都有规定的适用范围,如各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种专业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部门的专业工程;各地区规定的各种定额及其取费标准,只适用于该地区范围内,特别是地区的材料预算价格区域性更强。
    (2)审查工程概算的编制深度
    ①审查编制说明。审查编制说明可以检查概算的编制方法、深度和编制依据等重大原则问题,若编制说明有差错,具体概算必有差错。
    ②审查概算的完整性。
    ③审查概算的编制范围。
    (3)审查工程概算的内容:
    ①审查概算的编制是否符合的方针、政策,是否根据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进行编制
    ②审查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生产能力等)、建设标准(用地指标、建设标准等)、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符合原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对总概算投资**过批准投资估算10%以上的,应查明原因,重新上报审批。
    ③审查编制方法、计价依据和程序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包括定额或指标的适用范围和调整方法是否正确。进行定额或指标的补充时要求补充定额或指标的项目划分、内容组成、编制原则等要与现行的规定相一致等。
    ④审查工程量是否正确。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有无多算、重算和漏算,尤其对工程量大,造**的项目要重点审查。
    ⑤审查材料用量和价格。审查主要材料的用量数据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水平,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及其计算是否正确等。
    ⑥审查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设备清单相一致,设备预算价格是否真实,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的计算是否正确,非标准设备原价的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进口设备的各项费用的组成及其计算程序、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⑦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的各项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计算程序和取费标准是否正确。
    ⑧审查综合概算、总概算的编制内容、方法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有无设计文件外项目,有无将非生产性项目以生产性项目列入。
    ⑨审查总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完整地包括了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为止的全部费用组成。
    ⑩审查工程建设其他各项费用。
    审查项目的“三废”治理。
    审查技术经济指标。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和程序是否正确,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与同类型工程指标相比,是偏高还是偏低,其原因是什么并予纠正。
    审查投资经济效果。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经济效果的反映,要按照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和质量,从企业的投资效益和投产后的运营效益全面分析,是否达到了先进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
    西安水利预算
    4.3、工程造价**鉴定的实施
    工程造价**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科学,即用专门知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鉴定;客观,即按照工程的真实面貌作出分析判断;公正,即要客观地听取两方的意见,并且好同时听取,公开地进行鉴定活动;合法,即从委托到受理,从形式到内容,从技术手段到依据标准必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一)初始鉴定
    **鉴定机构应在3日内指派具体承办的**鉴定人进行初始鉴定。鉴定人应具备工程造价**鉴定资格。同一**鉴定事项由二名以上人员进行鉴定时,鉴定人对鉴定情况负主要责任,其他鉴定人负次要责任。
    鉴定方案的确定
    **鉴定人要全面了解熟悉案情,对送鉴材料要认真研究,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方的鉴定要求,结合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鉴定方案。因为建设工程情况错综复杂,鉴定方案直接影响着鉴定结论,所以鉴定方案必须经鉴定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案情调查
    (1)案情调查的重要作用:
    一是避免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先入为主,能够客观、公正地了解案情;
    二是克服送鉴材料的局限性,对一些不完整、表达不清楚、有矛盾的地方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澄清;
    三是确定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并通知委托人方能进行。
    (2)案情调查采用的形式
    一种是调查听证会,请当事人分别陈述案情及争议的焦点,目的是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鉴定在听证会上应严格保持中立,绝不妄加评论。
    另一种是现场勘验调查会,对当事人争议的地方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实查、实验。
    案情调查视工程情况,可以举行一次或多次。每次案情调查会应由**鉴定人主持,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参与者签字后方能作为鉴定的依据。
    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1)**鉴定委托书或**鉴定委托受理协议书;
    (2)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3)诉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附属于合同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合同约定的有关定额、标准、规范;
    (5)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价格;
    (6)工程造价所依附的工程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7)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应依据的有关文件,其它资料等。
    (二)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的复核
    为确保鉴定工作质量,工程造价**鉴定结论应由本机构中具有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三)工程造价**鉴定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论证
    工程造价**鉴定中如对复杂、疑难问题或鉴定结论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可以聘请本行业中的*举行论证会,根据论证意见,后仍由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作出结论,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四)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终局鉴定
    补充鉴定
    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原鉴定项目的有遗漏,或质证后需要补充其他事项的情况下,可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重新鉴定和终局鉴定
    需要重新鉴定的实施主体,不得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的范围如下:
    (1)原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或**出核定业务范围鉴定的;
    (2)送鉴材料失实或者虚;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4)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5)鉴定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6)鉴定使用的仪器和方法不当,可能导致鉴定结论不正确的;
    (7)其他因素可能导致鉴定结论不正确的。
    重新鉴定多可以进行两次,对次重新鉴定有异议的,经**机关决定,应当委托**鉴定*会鉴定。由于全国尚未作统一的规定,目前**鉴定*会的鉴定结论,一般为省内的终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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